①不该治疗的乙肝病毒感染者不要盲目使用替诺福韦治疗
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不符合或者没有达到我国2015年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推荐的抗病毒治疗适应证,不要盲目使用替诺福韦治疗。替诺福韦可能比其他抗病毒药物表面抗原阴转率稍稍高一点,但不符合抗病毒治疗适应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必要为这一点小概率事件使用替诺福韦治疗,非活动期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治疗每年也有一定比例的感染者表面抗原自然转阴。
②正在使用其他核苷(酸)类药物治疗,应答很好的患者不必为追新换用替诺福韦治疗
正在使用恩替卡韦、阿德福韦等其他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患者,如果治疗应答很好,HBV DNA一直保持在检测不到的水平,没有必要为追新换用替诺福韦治疗。有些患者长期服用后,出现厌烦情绪,希望使用更好的药物早早结束治疗。但是,替诺福韦并非神药,它和其他核苷(酸)类药物一样,只能达到长期抑制病毒复制的作用,并不能在短时间内把乙肝病毒彻底清除。
如果目前的治疗药物效果很好,还不如维持目前的治疗,把替诺福韦留作以后的备选药物,万一需要时还能有药可选。
③既往使用阿德福韦出现肾损害的患者,慎换替诺福韦治疗
阿德福韦和替诺福韦属于同类,都有导致肾损害和血磷降低的风险,引起肾毒性的机制也是相同的。尽管替诺福韦肾损害比阿德福韦少见,但是,既往在使用阿德福韦治疗过程中出现了肾损害的患者,换用替诺福韦也照样会出现肾损害。除非万不得已,不要选择替诺福韦治疗。必须使用替诺福韦治疗的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根据患者的肾功能状况和肌酐清除率,调整替诺福韦的剂量,在医生的严密监测下谨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