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前临床上应用的所有抗病毒药物都是通过长期抑制乙型肝炎病毒(HBV)复制而减少疾病进展,并不能彻底清除位于肝细胞核内的HBV复制模板cccDNA,因此在停药后,HBV有可能再次复制导致慢性乙型肝炎(CHB)复发。
而进行抗病毒治疗超过三个月以上,停药后,根据患者现在的HBV DNA水平、肝功能、两对半等指标,仍然被诊断为CHB的患者都称为经治复发。
应根据治疗前达到标准停药与否制定再次治疗方案,通过优化治疗以增加疗效,而随意换药会影响治疗效果。治疗过程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出现:
对于通过达到停药标准后复发的患者,由于对初治抗病毒药物应答良好,应该首先考虑仍给予初治药物再次治疗。
另据一项研究数据显示:用拉米夫定( LAM)再次治疗者,90% HBV DNA转阴,83%ALT水平复常,相比LAM初治能更早实现HBeAg血清转换,且治疗费用更低,即所谓的“多、快、好、省”。
对于因各种原因未达到停药标准而停药的患者,如果停药时未发生耐药,且已经获得了病毒学应答者,再治疗时建议可以再次采取初治抗病毒药物治疗原则重新治疗。
若是在停药前疗程已经超过24周仍未能获得病毒学应答,继续单一用药则将来获得完全应答的可能性较小,且易发生耐药,故推荐直接采用联合再次治疗方案。
对于已证实发生耐药的患者,再治疗时宜根据耐药位点制定联合治疗方案。对于发生耐药的患者,目前推荐的治疗方案是加药而非换药,例如对于LAM耐药患者,推荐加上阿德福韦酯(ADV)继续治疗。
由此可见,慢性乙型肝炎治疗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规范停药,在达到指南规定的停药标准后,一定要巩固治疗,预防复发。巩固治疗时间越久,患者复发率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