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乙肝抗病毒治疗的大力推广,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人数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经过治疗后再复发(简称"经治复发")问题越来越突出。经治复发患者不同于初治患者,再治疗时病情复杂程度高,治疗难度增大,且患者缺乏再治疗信心,需引起高度重视。
经治复发通常是指:曾经接受过抗病毒治疗24周以上,其间由于各种原因停药后,病情再次复发(乙肝病毒阳性,ALT即肝功能大于2倍正常值),需再次进行抗病毒治疗。对于一些高危患者,只需乙肝病毒大于10的5次方每毫升,就应该再治。
在乙肝门诊中经治患者占绝大多数,慢乙肝的难治就在于目前临床上应用的所有抗病毒药物都是通过长期抑制病毒复制,而减少疾病进展,但不能彻底清除乙肝病毒的复制。据了解,乙肝经治复发患者一般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经过规范治疗后,达到了乙肝治疗指南中停药标准的患者,停药后复发;另一种是没有规范治疗,抗病毒药物吃吃停停,或者擅自减量,导致乙肝复发。
乙肝经治复发是近几年才有的新概念,也是乙肝治疗特有的,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治疗有很大不同,部分基层医院的非专科医生甚至还没有这方面的认知,只是根据化验单来开处方,头脑中没有区分初治和经治的想法,导致给患者推荐的治疗方案存在不足之处。
乙肝经治复发时,乙肝病毒水平升高,转氨酶水平也升高,意味着乙肝病毒再一次在肝脏大量复制,肝细胞出现更严重的损伤,会加快肝纤维化、肝硬化甚至是肝癌的发生。近年来,通过大量的临床研究,发现对于经治复发患者需要采取与初治患者不同的治疗方案,才能提高疗效,预防耐药,延缓疾病进展。
对于经治复发患者,田德英教授给出明确建议:"在以下两种情况,特别建议联合治疗:第一,对于未达到停药标准的复发患者,特别是既往有耐药史者,再治时建议联合治疗;第二,对于经治患者复发时乙肝病毒水平高的患者,或者已经是是肝硬化的乙肝患者,再治时建议给予联合治疗。"
联合治疗药物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无交叉耐药、具有相加或协同作用和不增加药物不良反应。这样协同作战、共同监管,可以起到预防耐药,提高疗效的作用。
第一:乙肝治疗要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即使是达到停药标准停药的患者,也要坚持定期复查,目的是及时发现复发和一些其他的病变。停药以后的一年之内,要求三个月复查一次,一年以后,可以半年复查一次。
第二:一旦发现复发以后,要在医生的指导下,重新开始抗病毒治疗,选对治疗方案,同样可以获得很好的疗效,不用存在顾虑。
第三:再次抗病毒时,要坚持规范治疗,不要急于停药,一定要在专科医生指导下,完成理想的终点才停药,如果实在停不了药的话,也要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