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公立医院,同时也是赣州市肝病医院、赣州市肺科医院、赣州市传染病医院,是以肝病、肺病、职业病、传染病治疗为特色的品牌专科医院。

医院医疗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拥有赣州市肝病、肺病重点专科及PCR、艾滋病等重点专科实验室,设有赣州市肝病研究所、赣州市呼吸疾病研究所,是北京佑安医院、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州市呼吸病研究所、江西省胸科医院、南昌市第九医院的协作医院。

医院分为南院和北院,占地138亩。医院正在建设的二期工程是赣州市政府2011年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之一,将于2012年9月竣工投入使用,届时医院开设床位600张,达到三级医院规模。医院现有职工240余名,其中高中级职称人员110名。

医院医疗设备有:美国GE 1.5T HD型MRI、飞利浦16排、双排CT机各一台、飞利浦DSA(数字化血管减影系统)、美国GE彩色超声系统、日本旭化成全自动人工肝支持系统、高强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日本奥林巴斯260电子胃镜、电子纤维支气管镜、法国梅里埃Bactalert3D微生物快速检测和药敏系统、日本东芝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美国ABI7500型荧光定量PCR仪、科时迈肺功能仪、SB多功能型肝病热疗机以及重症监护所需的各种先进医疗设备,为开展医疗及科研工作提供了保证。

医院开设科室有:肝病科、结核科、呼吸科、感染科、胸外科、儿科、妇产科、介入科等重点学科建设,同时还开设有急诊科、骨科、普外科、口腔科、中医科、五官科等临床科室。近年来,医院紧紧围绕“一个核心”(即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为核心),大力实施“一个目标、两个重点、三个提高”(即以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专科大医院为目标,以肝病、肺病两个重点学科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医疗服务水平和医德医风水平)的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学科建设,在赣粤闽湘区域具有一定的核心竞争力。

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优秀人才,优化医院人才队伍结构。

二、职位及条件

类别

专业

人数

岗位条件(年龄计算截止到2012年1月1日)

学历

年龄

其他要求

学科

带头

肝病科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50周岁以下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2)正高职称,临床医学本科以上学历,硕士、博士学历或研究生导师优先。

(3)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担任过科室主任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主持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科研成果者优先。

(5)在专业领域内取得较大成就,得到业内同行认同,并处于领先地位。

(6)具备上述条件之一且为地市级学科带头人优先。

感染病科

1

肝胆外科

1

胸外科

1

肝病科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45周岁以下,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感染病科

1

儿科

1

骨科

1

胸外科

1

呼吸科

1

麻醉科

1

妇产科

1

肝胆外科

1

临床检验

1

内科学

(传染病方向)

2

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35周岁以下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内科学(肝病方向)

2

内科学(消化方向)

1

内科学(呼吸方向)

2

普外科

1

胸外科

2

儿科

2

影像

2

临床检验

(细胞学研究方向)

1

妇产科

1

病理

1

眼科

1

介入科

1

骨科

1

IC U

1

临床医学

内科

8

本科(历届5人,应届4人)

30周岁及以下,非应届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外科

3

本科(历届2人,应届1人)

儿科医师

2

本科(历届1人,应届1人)

医学影像

3

本科(历届1人,应届2人)

检验

1

本科

30周岁及以下

病理

1

本科

30周岁及以下

眼科

1

本科

30周岁及以下

妇产科

1

本科

30周岁及以下

超声及心电图诊断

2

本科

30周岁及以下

护士

14

应届本科4人

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10人

非应届生30周岁及以下,取得护士资格证。

信息管理人员

1

本科及以上(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35周岁及以下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身体健康。

病案管理

1

本科

30周岁及以下,病案信息管理相关专业

公共卫生事业管理

1

本科

30周岁及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

导诊

4

中专

女性,28周岁以内,160cm以上

性格开朗、能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

回访人员

1

中专

女性,年龄不限

业务宣传员

3

中专

35周岁以内,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165cm以上

临床服务部

工作人员

3

高中以上

45岁及以下

男女不限、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三、录用人员待遇

1、学科带头人

(1)给予安家费50万元,税后年薪20万元;

(2)给予一定的行政职务(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对科研项目提供经费支持。

(3)可按有关政策协助安排家属工作调动及子女入学事宜。

2、技术骨干

(1)事业编制,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套发工资。

(2)安排行政职务(科室主任或副主任),骨科、妇产科任科室主任,其它科任副主任,享受医院中层干部有关待遇。

(3)可按有关政策协助安排家属工作调动及子女入学事宜。

3、博士、硕士研究生(高学历人才)

(1)事业编制,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套发工资。

(2)给予10年研究生津贴,博士每月1000元,硕士每月300元。

(3)医院提供住房至结婚。如不需要提供住房,外购房主者工作满5年后一次性给予博士5万元,硕士2万元购房补贴。

(4)有执业资格者当月享受绩效工资和津贴,无执业资格者试用三个月后享受绩效工资及津贴。

(5)有工作经验,且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可安排行政职务(科室主任或副主任)。

(6)可按有关政策协助安排家属工作调动及子女入学事宜。

4、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1)实行聘用制管理,待遇按医院规定发放。

(2)取得执业证或资格证的人员,医院每年均设一定岗位公开招考入编。

5、行政后勤、发展部工作人员及临床服务部工作人员待遇请咨询医院办公室。

拟聘用人员符合赣州市人事部门招考条件者可按程序参加入编考试,考试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取得赣州市事业单位编制,迁入赣州户籍;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可考虑先行聘用,再设置岗位参加公开招考。对招聘为职员者,双方签订至少五年的职员聘用合同,职员工资待遇按赣州市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医院规定发放。

欢迎您加入我们的团队,有意应聘者,请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业绩材料和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递交、邮寄到我院行政办公室,或发电子邮件到医院的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8123506 13970794932 13879729343

联系人:许德昌 包月妃

医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文明大道31号

邮政编码:341000

邮箱地址:gzsdwrmyy@126.com

医院网址:www.gzsdwrmy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