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招聘工作有关程序,经过10月28日笔试、面试,决定录用以下人员为我院聘用制职工,请以下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好入职手续。

刘志庭、廖祥平、冯新慧、陈心宇、宁巧英、葛秀平、肖良华、徐珊、刘青英、廖有金、赖奥琳、邓梦琴、黄玲珍、黄莉、张婷、胡婷、朱韦红、吴雯、邱继慧、林云、魏永芳、叶娟、陈春兰、刘佳楠、包玲丽、李璐、谢、袁运智、罗香香、陈娜、郭德龙

体检时间及地点:所有录用人员请于10月29—11月5日前到南院(市文明大道31号)二楼体检科体检。(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原件,需空腹,费用50元,费用自理;周末不上班)

报到时间:11月10日8:00至9:00报到上班

报到地点: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南院)办公室(七楼)

携带资料:报到时请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婚职工携带结婚证及计划生育相关证件。

请录用人员于11月5日前(周末不上班)到南院七楼行政办公室领取录用通知单并体检。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