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非营利性三级公立医院,以肝病、肺病、职业病、传染病治疗为品牌专科特色。医院分为南院和北院,是一座环境园林化、设施宾馆化的现代化医院,北院位于章贡区水西镇赤珠105国道旁,南院位于市文明大道31号。现有编制床位数600张,职工400余人,高级职称36名,中级职称136名。
医院拥有赣州市肝病、肺病重点专科及PCR、艾滋病初筛、耐药基因检测等重点专科实验室,设有赣州市肝病研究所和赣州市呼吸病防治研究所,是赣州市医学会感染病学专业委员会、肝病专业委员会、结核病专业委员会、呼吸内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我市首批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需公开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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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内;在医院担任科主任或副主任二年以上(三级医院优先),博士可放宽至主治医师;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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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5周岁以内;应、历届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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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主治以上职称,40以内;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三级医院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可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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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0周岁以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者年龄条件可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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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8周岁以内,取得护士执业证、资格证;护师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大专学历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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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14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年薪10—20万元,并协助办理家属工作调动及子女入学事宜。
1、考核上编,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套发工资。
临床科室及检验、影像、功能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①自在本院工作之日起十年内,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研究津贴1000元;硕士研究生有执业资格证者,自在本院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发放研究津贴300元。
②博士研究生医院给予不少于140平方米的职工交流房一套居住,根据协议服务期满后,该房屋使用权归其所有;硕士研究生有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试用期合格后发给3万元安家费,并可以成本价购买120平方米以上医院职工交流房一套;硕士研究生无资格证、无工作经验的,试用期合格后发给2万元安家费,并可以成本价购买120平方米以上医院职工交流房一套。
③户籍为非赣州市中心城区(含章贡区、黄金区、赣县县城以内)租房居住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
1、设置岗位参加上编考试后录用,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套发工资。
1、请应聘人员于3月14日前将个人简历、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学位证、执业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信)到医院行政办公室,或发电子邮件到医院电子邮箱。
2、3月18日进行笔试、面试,医院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医院地址:赣州市水西镇赤珠105国道旁(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北院)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