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公立医院,同时也是赣州市肝病医院、赣州市肺科医院、赣州市传染病医院,是以肝病、肺病、职业病、传染病治疗为特色的品牌专科医院。医院开放床位600张,达到三级医院规模。因发展需要,现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岗位及条件

类别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及其他要求

学科带头人

临床医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肝病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内;在医院担任科主任或副主任二年以上(三级医院优先),博士可放宽至主治医师;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

1

呼吸内科

1

胸外(微创优先)

1

骨科(创伤外科)

1

重症医学(ICU)

1

肝胆外科(普外)

1

介入医学

1

肿瘤学

1

传染病学

眼科、耳鼻喉科

1

妇产科

1

肾内科

1

儿科

1

内分泌

1

心血管内科学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肝病科医师

2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消化内科或传染病学

35周岁以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呼吸内科医师

2

呼吸内科

结核科医师

2

呼吸内科或结核科

结核科医师

1

感染病学

胸外科医师

1

胸外科

创伤外科医师

1

骨科

创伤外科医师

1

神经外科

肝胆外科医师

1

肝胆外科

妇产科临床医师

1

妇产科

儿科临床医师

1

儿科

肾内科医师

1

肾内科

肿瘤科临床

2

肿瘤学

ICU临床医师

2

重症医学或心内科专业

麻醉科医师

1

麻醉专业

内科临床医师

2

心血管内科或内科专业

急诊科医师

2

急诊学或内科学专业

检验科检验师

1

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

介入科医师

1

肿瘤介入或影像介入

超声诊断医师

1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或超声分流方向

CT/MRI室诊断医师

2

影像诊断学或临床医学(影像分流方向)专业

技术骨干

肝病医师

若干

本科学历(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医学临床及相关专业

主治以上职称,35周岁以内;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三级医院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可放宽。

呼吸医师

若干

创伤外科(骨科)医师

若干

神经外科医师

若干

重症医学(ICU)医师

若干

肝胆外科(普外)医师

若干

肿瘤医师

若干

感染性疾病医师

若干

消化医师

若干

妇产医师

若干

儿科医师

若干

心血管内科医师

若干

肾内科医师

若干

急诊医师

若干

麻醉医师

2

影像医师

2

介入医师

2

超声医师

2

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肝病科医师

若干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者年龄条件可放宽。

内科医师

若干

临床医学

外科医师

若干

临床医学

妇产科医师

若干

临床医学

儿科医师

若干

临床医学

五官科医师

若干

眼耳鼻喉科或临床医学

超声诊断医师

2

临床医学或超声诊断专业

影像诊断医师

2

影像诊断专业

内科医师

3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内,取得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外科医师

2

五官科医师

1

影像诊断医师

1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

功能科超声诊断医师

4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

院感科干事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预防医学

医学影像技术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医学影像

30周岁以内,取得医学影像技术职称者优先。

临床护理

5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或助产

28周岁以内,取得护理资格证。

30周岁以内。

人事科(监察室)干事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人力资源管理或公共事业管理

病案室干事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或医学统计学

发展服务部市场联络人员

2

中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30周岁以内;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与人沟通、工作勤奋、能吃苦耐劳、有极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自律能力;具有医学专业相关专业或熟悉医疗业务环境有1年以上医院临床推广经验者优先。

收费员

2

中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28周岁以内,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常用办公软件的操作方法,并需要担保;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二、录用人员待遇如下:

(一)学科带头人

1、考核上编,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聘任为科室主任;

2、肝病、呼吸学科带头人聘为赣州市肝病研究所、呼吸病防治研究所所长,各提供科研启动资金10万元;

3、提供14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年薪10—20万元,并协助办理家属工作调动及子女入学事宜。

(二)博士、硕士研究生

1、考核上编,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套发工资。

2、研究津贴、安家费、住房补贴发放情况

1)发放对象

临床科室及检验、影像、功能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①自在本院工作之日起十年内,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研究津贴1000元;硕士研究生有执业资格证者,自在本院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发放研究津贴300元。

②博士研究生医院给予不少于140平方米的职工交流房一套居住,根据协议服务期满后,该房屋使用权归其所有;硕士研究生有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试用期合格后发给3万元安家费,并可以成本价购买120平方米以上医院职工交流房一套;硕士研究生无资格证、无工作经验的,试用期合格后发给2万元安家费,并可以成本价购买120平方米以上医院职工交流房一套。

③户籍为非赣州市中心城区(含章贡区、黄金区、赣县县城以内)租房居住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

(三)技术骨干、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1、实行聘用制管理,待遇按医院规定发放。

2、医院每年均设一定岗位公开招考入编。

三、报名程序

有意者请于9月5日前将个人简历、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学位证、执业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交到医院行政办公室,或发电子邮件到医院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5165763

联系人:芦琴

医院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赤珠105国道旁(北院);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1号(南院)

邮政编码:341000

邮箱地址:gzwyrsjc@126.com

医院网址:www.gzsdwrmyy.com

201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