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相关要求,经5个工作日公示,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现请吕姝、叶甜、李芳、刘景瑶、胡颂梅、李书芳、黄金、洪如意、叶宝华、邱海、赵伟成、刘新海、陈优梅、李扬扬、钟业莲按公告要求报到上班。具体如下:
1、应届毕业生请于5月10日前携带就业协议书来我院人事科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2、非应届毕业生请于5月5—6月4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办理录用手续并正式上班,逾期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3、请以上人员来我院人事科前先电话联系(人事科联系电话:5165763)。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