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重症大楼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重症大楼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3)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联三村;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在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原有预留地建设,占地面积4292m2,建筑面积39626m2。总投资36000万元。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51161630,北纬25.540711091。本项目建设传染病重症大楼1栋,地上16层地下1层,新增床位600张。设置传染病负压ICU、负压病房、结核病房、艾滋病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病房、急性传染病房以及传染病检验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检验中心、影像科、功能科、信息中心、病患食堂等功能用房,购置新冠肺炎等传染病诊断治疗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联三村
联系人:侯科
联系电话:1587974718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配套文件也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