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就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重症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一、项目概况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重症大楼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联三村。项目在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原有预留地建设,占地面积4292m2,建筑面积40000m2。总投资36000万元。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51161630,北纬25.540711091。本项目建设传染病重症大楼1栋,地上16层地下1层,新增床位600张。设置传染病负压ICU、负压病房、结核病房、艾滋病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病房、急性传染病房以及传染病检验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检验中心、影像科、功能科、信息中心、病患食堂等功能用房,购置新冠肺炎等传染病诊断治疗设备。本项目拟采取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www.kdocs.cn/view/l/sVhxapRGR?f=11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若需要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或到建设单位办公地点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信息发布之后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联三村

联系人:侯科

联系电话:15879747187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