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技术文件,结合现场实际条件,需对传染病重症大楼建设项目及传染病重症大楼附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编制,现对编制单位进行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概况:(1)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重症大楼建设项目,用地面积7500㎡,建筑面积47967.7㎡,建设单位为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2)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重症大楼附属项目,用地面积5756.8㎡,建筑面积39657.52㎡,建设单位为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2. 工作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现场条件,按照项目周期要求,对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

(2)配合委托方开展专家评审工作。

3. 编制费用预算: 3.5万元。

二、参加单位资格条件:

1. 参加询价采购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必须是赣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名录内的企业;

2. 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所需的营业范围,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资金实力;

3. 参加询价采购的单位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队伍,确保出具的成果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能协助委托人开展相关的协调沟通工作。

三、报价:

1. 本项目控制价为:3.5万元

2.报价方式:采用总价报价的方式,参加单位的总价报价及单个项目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控制总价及单个项目控制价。参加单位需自行前往现场勘察了解项目情况,并根据市场行情和项目实际情况、特点和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及比选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

3.参选单位的报价应是询价采购文件所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编制费、咨询费、会务费、评审费、现场调查费、公众意见调查费、交通工具使用费、税金等所有费用),该价格为全费用综合价格。

四、风险:

(1)参加单位报价前应对项目的具体位置、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委托人对项目的推进计划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等作充分详细研究并知悉,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

(2)报价应是包含文件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同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影响调查所增加的费用。

(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参选单位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参加人提交的价格中。

(4)参选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一旦中选,其中选价格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五、中选单位的确定:

1. 三家及三家以上合格参选单位的报价,报价最低的为中选单位,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重复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单位。参与抽签的单位需先抽选顺序签,再按顺序签的次序抽选中选签。

2. 中选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候选排序第一的为中选单位,中选后以建设单位名义发放中选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六、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报告书编制,评审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

七、质量要求:

1. 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文件。

2. 按委托人要求出具成果方案,并向委托人提供捌份装订成册的技术方案成果资料及其电子文档(均含有关附图、附表、附件)。

八、合同价款确定: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本价格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九、合同价款支付

中选单位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至委托人,完成评审并取得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将编制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中选单位。支付相应款项前中选单位应向委托人出具对应金额且税务局认可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十、中选单位责任:

1. 中选单位应按国家技术规范、选准、规程和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方案编制,按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对其负责,确保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2. 中选单位必须按时完成技术方案,由于中选单位原因延误出具技术方案时间的,每延误一天需向委托人缴纳5000元违约金;延误15天以上,委托人有权不支付编制费并单方终止合同;委托人可从向中选单位支付的任何费用中扣除此项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中选单位完成工作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3.中选单位应遵守委托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4. 中选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组织现场勘察,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现场勘察过程的安全。中选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选单位负责,与委托人无关。

十一、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2. 参选单位在赣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名录内的网上打印页;

3.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并附本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一)、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近6个月以上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项目组安排人数≥3人(项目负责人≥1人,编制员≥2人;根据项目需求,中选单位无条件按委托人要求增加人员);

5. 项目人员安排表(含证书编号、身份证号、职务及联系方式)及资格证书(如有)(格式见附件三),项目人员资格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比选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比选单位与该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6. 提供自2016年3月1日起至比选会议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类似项目合同价5万元以上的业绩一个(业绩材料:项目合同)。

7.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四)。

8.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递交前需进行密封,且缺一不可。

十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7月20日下午17:30时截止

报名方式:按文件内容填写报名表至邮箱119295876@QQ.com. 咨询电话:0797-8131291

十三、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和咨询电话

1.截止递交文件时间:2021年7月21日下午14:25(北京时间)咨询开始时间:2021年7月2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18970731761 。

3.询价采购文件按附件内容制作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二副),不接受未经胶装的资料。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4.咨询地点: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建设单位:(公章)

2021年7月 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重症大楼建设项目及传染病重症大楼附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比选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该项目比选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

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

备注: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来参与响应则不需此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均放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拟派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工程名称: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重症大楼建设项目及传染病重症大楼附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序号

姓 名

职务

资格证书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1

项目负责人

2

3

4

...

备注:

本表姓名、职务、资格(岗位)证书号(如有)、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由比选单位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和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报价函

致: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1、我方已详细了解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重症大楼建设项目及传染病重症大楼附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有关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我方对本项目按总价 万元进行报价,同意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承包上述项目。我方承诺采用以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因任何原因作调整。

2、一旦我方报价,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报价函有效期(6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参选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