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1-2022年度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有资质且在一体化污水处理集成系统设施名单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一楼)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4日上午10点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GR2021-GZ-F094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设备升级改造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最高限价: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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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设备升级改造
| 1项
|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北院)现建有污水处理能力30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拟对该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处理能力达到1000m3/d,主要包含施工期临时污水处理、污水处理站、管道铺设及尾水排放等工程(含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尾水排放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的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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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采购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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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验收完毕,其中2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设计图纸,4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改造及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一楼);
方式:现场或线上报名,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用线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jd10@163.com邮箱,同时将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并发送。
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4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二楼),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投标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水西镇赤珠105国道旁
联系方式:0797-8169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
联系方式:0797-8160099
开户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313092300000191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溪
电话:0797-816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