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中药饮片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中药质量,现对中药饮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参与。一、项目概况:中药饮片(大、小包装),目录详见附件1。

二、配送地点: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北院药剂科(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赤珠村105国道旁)

三、服务时间:服务周期两年,以正式签订合同为准。

四、资料提供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下午15:00

资料提供地点: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北院精神福利楼二楼药剂科

五、对询价单位的要求及提供的内容

1、生产企业提供:提供加盖红色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企业提供:提供加盖红色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生产企业加盖红色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另提供企业规模、生产情况、产品检验的检验室、设施设备及专职检验人员等证明材料。

2、提供近三年内无质量责任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严重违约、违法情形。

3、供应单位配备品种齐全,具备较强的配送服务能力,能够按医院计划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在规定时间运送至医院指定地点(提供确保按时到达的承诺函及措施等资料);

4、提供2022年度纳税报表、中药饮片经营目录及报价单。

5、中药饮片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中药炮制规范》,能满足采购单位的用药习惯。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6、要求至少提供20种中药饮片样品(目录见附件2),标签标明药品的名称、产地、规格及生产厂家。

7、所有材料纸质一份(并加盖公章密封),相应电子材料一份。参与询价的单位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配送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六、对供应商必需遵守的规定

1、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产地、质量、价格、包装、有效期等均符合条件的药品,且产品外包装标签上必须标示有品名、规格、产地、等级、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并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2、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严格履行购销合同;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相应责任;签订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凡是质量问题引起的医院纠纷,供货方承担纠纷引起的全部赔偿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它相关费用。品种抽检不符合要求达两次者,更换该品种供应商。

3、供货单位饮片样品在中药房留样备查一年。经销商必须交付与评标时质量相同的中药饮片,入库验收时如发现与评标留样不相符的,予以退货处理并更换供应商。

七、综合评估

在纪检监察室、审计监督下,统一拆封报价表,进行价格比对,同时对企业的经营资质、生产标准、药材质控、检验人员配备、配送能力、医保、服务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有关此次询价相关事宜,若有疑问,请与药剂科沟通。

联系人:卓倩 电话:0797-8169317,邮箱:1974999176@qq.com

附件1: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中药饮片目录

附件2:中药饮片需提供样品二十种饮片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