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市卫生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专项治理工作与“三好一满意”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动员、层层落实,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严肃行业纪律,推动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推动医院事业健康发展。

二、专项治理范围及工作重点

专项治理及评议范围为全院各科室及全体职工。

重点治理2009年以来涉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的行政行为、药品招标、药品采购、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治理行政行为中的突出问题。医院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准入,在处方权审批、医务人员资格准入、院务及医务公开、有关人事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借职务便利收受钱物及其他好处等行政行为突出问题。

二是治理医用耗材招标中的突出问题。在招标工作中是否存在程序不公开,不执行招标方案及中标医用耗材动态调整制度等情况。

三是治理药品和耗材采购中的突出问题。是否存在不通过全省、全市统一平台私自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非中标药品和耗材、高于中标价格采购药品和耗材;不通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个人或少数人确定医院用药(耗材)品种和规格;违反备案采购制度,随意大量采购备案药品和耗材等问题。采购相关人员是否在采购过程中收受钱物或其他好处问题。

四是治理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开“大处方”、乱检查、开单提成或索要回扣、“红包”,接受医药生产、经营单位赞助的学术、外出考察活动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为医药购销人员提供用药信息、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有偿转诊、科室出租承包、将医疗服务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问题。是否存在对政府降价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乱加价,医院服务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

三、工作步骤

按照工作部署,专项治理从2011年3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份)。本阶段主要开展六项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医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各科室要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责任分工,研究本科室具体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三是进行全院动员,4月12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人员进行再动员,传达全院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思想发动,讲明政策,晓以利害,启发引导,增强参与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开展廉政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五是开展政策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治理原则及需要把握的其他问题;六是营造活动氛围,医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8123506,电子邮箱:gzsdwrmyy@126.com,廉政账户:赣州市卫生局,中共工商银行赣州市分行北京路支行1510220009026415683,投诉信箱设在一楼及六楼。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5月)。各科室和个人要对照省、市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保证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努力查找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重点开展以下自查自纠:一是药剂科全面自查2009年以来在药品、耗材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涉及的突出问题;二是临床科室要全面自查2009年以来本科室是否存在所涉及的药品使用、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医技科室全面自查自2009年本科室是否存在所涉及的试剂采购使用、耗材采购使用、设备维修、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四是医务科、护理部全面自查自2009年是否存在所涉及的医疗管理和为病人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利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配合跟踪分析药品使用情况,审核是否合理用药;五是财务科全面自查2009年本科室和全院各科室是否存在所涉及的物价、收费、财经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抽样检查药品的购进、使用和医疗收费等情况;六是医院质量控制管理组对全院临床医疗活动进行全面的检查,抽查是否存在大处方、大检查等情况;七是医务人员全面自查自身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涉及的突出问题;八是医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对全院各科室的自查自纠、履行职责、队伍建设和服务中体现的工作态度、质量、效率和作风进行检查。各责任科室及个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覆盖面要广,检查要彻底,并写出检查报告,于4月20日前交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提高阶段(6—7月)。本阶段重点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从源头治理的角度出发,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近期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尽快见效。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分步实施。对拒不自查自纠、隐瞒问题的个人,将从严处理。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要认真总结经验,进行表彰和宣传,巩固工作成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份)。本阶段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规范医院管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建立起与医院经济运行相配套的一系列监督制约规定和制度,做到从源头上铲除不正当交易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要结合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不正之风的机会。各科室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制订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力、消极应付、走过场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将通报批评和及时整改。同时,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和民主评议活动,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广泛开展“筑坚强保垒,促卫生发展”和“树先锋形象,做健康卫士”活动,形成教育说服、改革推动、制度约束、监督制衡和惩处威慑的巨大合力,切实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良好风尚,力争圆满完成今年我院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目标和任务。同时,全院各科室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医药购销监管,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和完善药械采购、医德医风考核、临床用药监督、处方点评等制度。以规范开处方、用药、检查为重点,严格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临床检验工作规范,探索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采取适宜技术,避免过度医疗。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南,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实行处方评价制度,对医生不当处方在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定方便群众就医的业务流程、符合病人需求的工作制度,采取综合措施,简化服务环节,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二)规范集中招标采购,治理商业贿赂。继续实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完善药事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采购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执行集中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规范招标行为,保证招标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规避招标采购。严肃查处各种规避招标,暗箱操作行为,严厉打击给予和收受药品、器械回扣、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行为。

(三)强化医药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实施出院病人费用审核制度、医疗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制度。对于违反药品价格政策,违反规定扩大收费范围,超标准收费,自立、分解项目乱收费、收费不开收据等科室及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四)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内部分配。全院各科室的一切财务收支核算必须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不得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坚决取消科室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直接挂钩的做法,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工作技术或风险程度以及工作数量与服务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核体系,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导致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在全院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医德医风教育,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强警示教育,使广大医务工作者牢固树立救死扶伤,服务人民的宗旨,增强廉洁行医意识和“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自觉遵守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自觉抵制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医德医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深入推进院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执业医师信息、医疗服务流程等等,继续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采取问卷调查、自查自评、暗访检查和组织考评等形式,以履行职责、队伍建设、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内容为民主评议重点,认真听取群众和患者意见,促使医院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五、把握原则

(一)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科室及个人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或处分。对自查出的违规资金,要依纪依法进行收缴。

(二)对被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外,还要依法对相关科室及个人予以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专项治理期间及专项治理结束后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工作实效。成立由院长刘春文任组长,副院长朱俊芳、陈怡文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精心安排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硬化,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医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全院上下共同努力,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院领导如果存在有关问题,要率先自查自纠,讲清问题,轻装上阵,做好工作。各科主任是科室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领科室人员主动、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做到既不搞人人过关,又不留死角。

(二)搞好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要广泛动员,层层落实,突出重点,抓住热点,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网站、简报、宣传栏及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先进典型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自我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治理效果。在药品招标方面,要着力规范流程,强化监督;在药品采购方面,要着力完善和落实医院药品采购制度,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在医疗服务方面,要着力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监测,解决过度医疗,乱收费等增加群众负担的问题。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严禁科室承包或将医疗服务收入与个人奖金直接挂钩。对医院的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和重点岗位的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制约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提高监督效能。

(四)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环节,扎扎实实开展好这项工作。医务人员要自觉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抵制超量、超时、超规格、辅助用药过多过滥不合理用药等行为。要立足自查自纠自改,在查问题的同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全院医务人员要认真按照要求进行自查,不走过场。对在治理期间出现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要做好总结完善工作,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与行业纠风工作紧密结合,与规范医院管理紧密结合,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重在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从制度上、规范管理上解决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