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全市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市卫生局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院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结合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广泛动员全院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着力提升医院服务水平,严肃行业纪律,推动我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卫生行业形象有新改善,人民群众感受有新变化,社会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采取问卷调查、自查自评、暗访检查和组织考评等形式进行。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医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开展评议,各科室对本科室职工开展评议。
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找准主要问题,分类实施。
通过开展“八查八看八纠”活动,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查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看是否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活动,纠正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2.查药品采购情况,看是否严格落实药品采购各项制度、履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纠正有关违纪违法行为。
3.查《江西省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落实情况,看是否为群众办实事,纠正漠视群众利益问题。
4.查依法行医和依法经营情况,看是否存在非法行医、刊登虚假医疗广告、科室出租承包、违规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用药信息行为,纠正法律意识淡漠、执业行为不规范问题。
5.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情况,看是否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纠正过度医疗问题、乱收费问题。 6.查赞助学术会议情况,看是否规范社会捐赠资助管理,纠正医院内部的职能部门、个人接受捐赠资助问题。
7.查收入分配制度,看是否规范经营行为,纠正开单提成、奖金分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问题。
8.查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看是否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纠正制度缺失、执行不力问题。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5月31日)。对照评议内容,通过深入调查调研、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沟通等多种方式,找准群众对涉医行政和医疗服务中不满意的主要问题主动整改。
第二阶段:整改提高阶段(6月1日—7月20日)。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上级专项治理办反馈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建立整改台帐,制定有力措施并认真逐一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7月21日—8月31日)。根据检查评议方案,8月中旬前完成检查评议工作,采取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70%,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5;检查考评占总分30%,由医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评,其中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和其他评议内容各占总分10%。各科室对本科室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议,评议结果和书面总结于8月15日前报医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大力表彰先进。在民主评议活动中,排名前3位的科室,予以表彰。
(二)通报鞭策后进。对综合评分排名最后一位的科室,责成科室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较多,甚至边评边犯的科室,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实行违纪否决。参评科室年内发生以下违纪行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科室负责人受到党纪处分的;科室职工因职务行为严重违法违纪的;多次发生不正之风问题,不能及时纠正且社会影响恶劣的;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民主评议活动在医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医院行政办公室统一部署,科室具体组织实施。各科室负责人为民主评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机制,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构建坚实群众基础,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抓点带面,搞好结合。各科室要率先垂范,为全院做表率。要将民主评议活动与深化医改、开展“三好一满意”等活动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四)端正态度,加强督查。督导检查要始终贯穿于民主评议活动的全过程,通过采取行政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民主评议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