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党支部:

近期,省纪委下发了《关于吴永红顶风违纪插手工程项目问题的通报》,并在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刊发了《治理“违插”重在抓“现行”兑现纪律》的评论(以下简称“一通报一评论”),市纪委日前也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迅速学习省纪委“一通报一评论”的通知》。吴永红顶风违纪插手工程是我省开展“违插”专项治理以后查处的首例“现行”案例,反映了有些领导干部视组织告诫为儿戏,不收敛、不收手,执迷不悟“踩雷区”。为了起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各科室、各党支部要督促抓好学习传达,将“一通报一评论”原原本本地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并开展学习讨论,做到人人皆知、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附件:

1、关于吴永红顶风违纪插手工程项目问题的通报

2、治理“违插”重在抓“现行”兑现纪律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监察室

2016年4月6日

附件1:

关于吴永红顶风违纪插手工程项目问题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省直机关纪工委:

近期,九江市修水县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马坳镇副镇长吴永红(非中共党员)顶风违纪插手工程项目问题。

经查,2015年4月,马坳镇开展杆线乱拉集中整治活动,拟建设集镇弱电管网铺设工程,由副镇长吴永红具体负责。吴永红妻兄李高华得知相关信息后,向其提出承揽该工程。吴永红于2015年8月底、9月中旬,先后两次分别向该镇党委书记邱庆辉和镇长帅晓珺说情打招呼,请求予以关照。2015年9月23日,邱庆辉主持召开镇党政班子会,研究集镇弱电管网铺设工程发包事宜,吴永红没有回避,在会上推荐李高华承揽该工程,会议确定将该工程直接发包给李高华。2015年9月25日,帅晓珺代表镇政府与李高华指定的人员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34.71万元,且未按照九江市有关规定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告知备案。

吴永红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反了廉政纪律,且在“违插”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期间,未如实填报相关事项。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的方案》的规定要求,在2015年9月14日专项治理工作开始后,领导干部仍然顶风违纪,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实,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经修水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报县委常委会批准,按程序免去吴永红副镇长职务;报县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邱庆辉明知李高华为吴永红妻兄,对吴永红插手工程的行为,不制止、不批评教育,主持召开镇党政班子会时不坚持原则,违规决定将工程直接发包给吴永红的特定关系人,经修水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报县委、市纪委批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帅晓珺明知李高华为吴永红妻兄,对吴永红插手工程的行为,不制止、不批评教育,参加镇党政班子会时不坚持原则,违规同意将工程直接发包给吴永红的特定关系人,且不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告知备案,违规与李高华指定的人员签订合同,经修水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由县纪委对负有监督责任的马坳镇纪委书记陈英进行诫勉谈话。

吴永红身为领导干部,在全省开展“违插”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的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马坳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吴永红“违插”行为不制止、不抵制、不坚持原则,违规决策,受到责任追究,其教训深刻。严肃查处吴永红顶风违纪插手工程项目问题,体现了九江市委和修水县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从严治理“违插”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反映了九江市、修水县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善于发现、严肃查处“违插”现行的执纪能力和责任担当;释放了对那些视组织告诫为儿戏,在2015年9月14日专项治理开始以后仍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的强烈信号。

当前,全省“违插”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发现“现行”、严肃兑现纪律的关键阶段,必须横下一条心,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该案中汲取教训,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主动将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带头做好样子,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守纪律、懂规矩、明底线、不越界,特别是“红包”、“违插”两个“雷区”不能踩,谁逾越了这条红线,谁就将付出应有的代价;要管好亲属和身边人,教育和引导他们严格遵纪守法,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工程,更不能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们谋取利益。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违插”治理牢牢抓在手上。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对干部苗头性问题,要“咬咬耳朵”、“扯扯袖子”,体现组织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对各种歪风邪气敢抓敢管、坚决抵制;对“四风”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决不能坐看自己的同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在“抓现行”上下功夫,对2015年9月14日以后顶风违纪的问题线索要进行全面梳理,优先调查,动辄则咎,绝不姑息;对“违插”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问题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发扬钉钉子精神,通过强有力的教育、惩处、通报、问责等办法,把“违插”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向深入。

中共江西省纪委

2016年3月14日

附件2:

治理“违插”重在抓“现行”兑现纪律

(省纪委评论员文章)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我省开展“违插”问题专项治理,和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一样,针对的是长期以来工程建设领域丛生的乱象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顽疾,用的是治乱象的重典和治顽疾的猛药,体现的是省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深究“违插”问题不放手,动辄则咎,不是要和谁过不去,而是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避免更多的人重复犯错、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体现的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要的是更多干部的健康成长。

有的放矢,精准发力,药到才能病除。针对我省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和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早在去年9月14日,省委就专门召开动员会,对“违插”问题专项治理进行了专题部署,明确时间节点,严格划定政策界限,对自查自纠者从轻,对继续违纪者从严,目的就是给出路,让那些有问题的干部能够及时抓住机会、自我“救赎”,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省委如此三令五申、用心良苦的情况下,为什么仍有人置若罔闻、顶风违纪?为什么仍有人思想麻木、履责不力?吴永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一案,就发生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之后,反映的是仍有人责任不清、是非不分,把不合理当成合理,习惯于当老好人,以致于放弃原则、丧失立场;仍有人忘记了领导干部身份,模糊了权力边界,以致于无视纪律规矩,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更深层次,是折射出利益的驱使、亲情的纠葛和习惯势力的作祟。该案的发生,再一次深刻表明:不出重拳,不足以敲断伸向工程项目的滥权之手;不下猛药,不足以治愈重点领域的腐败顽疾。

立竿就要见影,说到就要做到。只有严执纪、真问责,才能真正把规矩立起来,让纪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吴永红因顶风违纪、插手工程项目而丢了“官帽”,同级班子党政“一把手”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纪委书记因监督缺位被诫勉谈话,整个案件的查处和通报,再次向全省党员干部释放出强烈信号:对那些视组织告诫为儿戏,屡教不改、执迷不悟、冥顽不化的顶风违纪者,必须从重从严处理,决不姑息;对那些思想麻木、反应迟钝,责任不清、把关不严者,必须严肃追责,不留情面;任何误判中央和省委反腐决心、无视纪律规矩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

有部署就要抓落实,真行动才能见成效。贯彻落实好省委专题部署,需要的是各级党委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需要的是各级党政一把手以身作则、走在前面,需要的是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敢抓敢管、勇于亮剑;尤其需要的是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达目的决不收兵,让群众不断看到、感受到、享受到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果。

开弓没有回头箭。全省“违插”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已有五个月,现已进入抓典型、抓“现行”,严肃兑现纪律的关键阶段。各级党组织要紧跟省委部署,横下一条心,采取有力举措,切实把专项治理推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执纪能力,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吴永红案吸取深刻教训,心存戒惧,手握戒尺,坚决避免相同的错误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