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群众利益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职责 (2012年1月19日《人民日报》第1版)

2、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全党 (2012年1月12日《人民日报》第2版)

3、打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2012年1月13日《人民日报》第1版)

维护群众利益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职责——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党的宗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人民群众看我们党,不仅要看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而且要看他们身边的党员干部是否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否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这段话深刻揭示了我们党群众路线的根本遵循,论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60多年的执政实践证明,正是因为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我们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共同奋斗,取得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成就。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推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协调发展,这是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政治主张的核心内容。

应该看到,一些地方出现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少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解决这些问题,消除一些群众的不满情绪,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更要有在实际中维护群众利益的行动。我们的党员干部都要思考,如何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关切;如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集中加以整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我们的工作成效。

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必须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必须切实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认真排查化解由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当前,尤其要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建立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权力分解和实时监控机制,抓好流程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使惠民政策与群众面对面,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群众利益无小事。检验党员干部是否真心实意地为人民谋利益、是否密切联系群众,不是看你口头上说得怎么样,而是看你心里是否想着群众、工作是否依靠群众,办事情的出发点是否为了群众、落脚点是否有利于群众。要真正明白,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每个党员干部履行好基本职责,我们党才会永远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全党——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一个民族要站在时代的顶峰,就一刻也离不开理论思维”。回顾我们党成立90年、执政60多年的风雨历程,从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理论,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科学发展观,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这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世界在变化,形势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深入,迈入“十二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入攻坚时期,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学习意识,积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全党,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志,非学无以立德”。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全党,要在提高能力、深化认识上下功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在学习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全党的思想理论素养,不断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进一步焕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创造激情、激发创造活力,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的能力,强化党员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全党,要在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上下功夫。在学习过程中,应紧密联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突出问题,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转变观念、完善措施、探索办法,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不断用实践检验学习成果。

“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全党,要在传承发展、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准确把握当今世界发展大势,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改革发展实际,及时总结党领导人民创造的新鲜经验,围绕重大理论和战略问题,不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与疑惑,增强理论说服力和感召力。通过学习、实践和思考,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不断开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

一个站在时代前列的政党,一刻也不能离开理论创新;一个善于学习的政党,一刻也不会放松理论学习。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不断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全党,才能更好地提高全党素质,激发全党智慧,凝聚全党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打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党员干部要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最根本的是要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的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打牢党员干部的思想基础,使广大党员干部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转变成自觉行动。

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积累了新经验,同时也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依然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现象严重,土地和矿产资源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监管薄弱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屡禁不止。这些情况表明,只有打牢党员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成为党员干部的工作要求、行为准则和衡量标准,才能从思想源头上拒腐防变,建树良好党风政风。

打牢党员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关键就是要着力加强三个方面的教育。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牢固树立和自觉坚持正确政绩观,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多干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实事,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理解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凡是对人民群众有利的事情都要全力做好,凡是对人民群众不利的事情都坚决不做。

实践一再表明,只有干部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尊重信任干部;只有干部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干部当亲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忘记群众、脱离群众,都要为了群众、服务群众,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表率。这样,党员干部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