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性疾病,可侵犯身体各脏器,主要侵犯肺,结核病分为肺结核和肺外结核。据统计,在国内妊娠期肺结核约占妊娠妇女的2%~7%。 为什么孕产妇易患结核病呢?这是因为,孕产期妇女体内内分泌及代谢功能紊乱,机体免疫力降低;卵巢激素增加,肺部呈充血状态;甲状腺功能亢进,代谢率增加;血液中甘油三酯增加;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显著增多等,这一系列变化易引起结核杆菌感染、播散,导致孕产妇易患结核病。妊娠结核病的早期临床症状不典型,导致就诊过晚,病情恶化,部分孕妇甚至失去妊娠机会,只能终止妊娠。当孕产妇有下述情况时,应警惕合并结核病的可能:
1.妊娠、分娩后出现咳嗽、发热、血痰2周,抗炎治疗后症状无改善。
2.出现午后低热、盗汗、乏力、体重减轻。
3.既往有结核病史,未规律治疗。
4.与开放型肺结核有密切接触史。
5.有易患结核病高危因素如贫血、营养不良、HIV感染等。
对此,建议孕产妇一定要做好产前检查及卡介苗的接种。妊娠前对结核病进行筛查,在肺结核活动期应避免妊娠。若已妊娠,应在妊娠8周内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在治愈后停药半年以上(最好1~2年后)再考虑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