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推行垃圾分类是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有效措施,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子孙后代造福的崇高事业。

赣州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正在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推动赣州绿色发展,我们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

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自觉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的工作生活方式,主动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一次性用品,实施“光盘行动”,源头实现垃圾减量;遵从垃圾分类规则,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正确投放,促进资源利用和无害处理,并长期坚持,形成习惯。

做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发扬“赣州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主人翁精神,积极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主动分享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带动身边的每一个人,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形成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做垃圾分类的监督员。垃圾分类,非一朝一夕之功,需长期坚持,全民参与。不仅要坚持从我做起,还要敢于劝导抵制一次性办公、生活用品的过度使用和垃圾过量产生等浪费现象;敢于批评制止垃圾乱丢乱扔不分类投放等不良行为;敢于监督举报垃圾分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努力以实际行动推动垃圾分类,巩固文明成果。

美丽的赣州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垃圾分类这样的身边小事做起,为了一个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赣州,践行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齐手同筑生态文明之城,共享绿色健康未来!

赣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