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发烧了,应用它能给你“扑灭”了,你哪儿疼痛了,应用它能给你“平息”了,它就是扑热息痛,学名叫“对乙酰氨基酚”,也曾叫醋氨酚,是目前应用十分广泛的解热镇痛药。 它作用比较平和、温柔,解热止痛效果也确切,越来越被大家认可了。全球每年的销售额超过10亿美元。占美国非处方解热镇痛药市场份额的40%,英国占52%。我国的销售比例在七十、八十年代占20%左右,但近些年来也在不断提高。它应当是我们的朋友,怎么会成为肝脏杀手的呢?
说扑热息痛是肝脏杀手,谁能信呀?我们先从它的药物作用机理来看,它是中枢性解热药,选择性作用于人体下丘脑的体温调节中枢,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使人出汗而达到降温解热目的;由于它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了疼痛阈,出现止痛效果(主要对中等程度以下的疼痛效果好)。成年人应用解热镇痛药首选它,儿童也可首选。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儿童发烧时,扑热息痛剂量为每次10~15毫克/千克,如热度不退,可每4小时给药1次,最大剂量每天80毫克/千克,不超过这个允许剂量是安全的。也可用栓剂塞入肛门,不主张肌肉注射,尤其不主张注射其它解热药如安痛定、复方氨基比林针。妊娠妇女如需要也可应用扑热息痛,在设对照的人体研究中,未显示该药物有胚胎毒性。
孕妇服用是安全的。那么,“温柔、平和”的扑热息痛怎么就成了狠毒心肠的肝脏杀手了呢?其实,也是它“温柔、平和”特性惹的祸,不少人片面认为这种药太安全了,药性也太平和了,又是非处方用药,便宜、易得,一片不行就服二片,甚至一次就服三片、四片,本来应当每4小时服用1次,“恨病服药”的人每隔1小时、2小时就服用一次,造成过量用药。岂不知扑热息痛的“治疗窗”比较窄,也就是说这种药的治疗剂量范围窄,用药只要超出这个范围(推荐剂量),就可能发生毒性作用,造成对肝脏的损害乃至急性肝衰竭。在美国,由于服用过量扑热息痛所致急性肝衰竭占所有肝衰竭的病例从1998年的28%上升到现在的50%以上,在各种肝衰竭病因中首屈一指;最近在美国有关部门登记的急性肝衰竭病人1033例,其中由扑热息痛引起的为475例,其它药物为119例,乙肝引起的为75例,甲肝引起的为31例,过去认为乙肝是引起急性肝衰竭的主要病因,现已让位给扑热息痛。还有人自杀而故意服用超剂量扑热息痛,导致急性肝衰竭,美国故意服用此药自杀发生肝衰竭122例,而非故意过量服用发生肝衰竭为131例,几乎是各占一半。 扑热息痛引起肝衰竭的后果很严重,自然生存率仅为64%,病死率达到30%以上。治疗最好的办法是肝移植。在英国约50%的急性肝衰竭是扑热息痛引起的,近年北欧如芬兰等国家,发现的扑热息痛致肝衰竭病例数甚至高于北美。国外还提出“特异质性扑热息痛致肝衰竭”,在服用治疗剂量的情况下,也可发生急性肝衰竭,占急性肝衰竭病因的12%,可能和病人的体质、遗传因素等有关。目前尚无中国资料可以提供,或许与我们医生的关注度、认知度不够有关?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有所增加,我们不提高警惕性是不行的啊!不管怎样,说扑热息痛是肝脏杀手绝对不是子虚乌有,更不是空穴来风。
扑热息痛进入人体后,要在肝脏进行代谢,肝内的药酶(细胞色素P450)可将其氧化为对人体有很大毒性的活性物质——N-乙酰-对-苯醌亚胺,但在正常情况下,此毒物可被肝脏中特有的谷胱甘肽(GSH)解毒,排出体外,如果过量服用扑热息痛,GSH被耗竭,此毒物就会和细胞蛋白质结合,导致肝细胞损伤、坏死,出现肝衰竭表现。这种病有明显的“剂量依赖”,服用药量越多,症状越重,有时服用的药量虽然超过推荐剂量,但超过剂量不是很多,所造成的肝损害不一定是肝衰竭,可是一般的肝损伤,叫药物性肝炎。扑热息痛引起的肝损伤、肝衰竭可分为四期:一期,在用药后数小时出现食欲不振、腹痛、恶心、呕吐、出汗、乏力等消化系统症状。二期,在用药后24~48小时,一般没有明显症状。三期,在用药2周内(多为2~5天内)发生明显地肝损伤,消化道症状加重,严重的腹胀和严重的乏力,有出血倾向,嗜睡、及精神神经症状,黄疸逐渐加深,多伴有脑水肿,是典型的急性肝功能衰竭。病程中还可发生肾功能衰竭及多个脏器功衰竭、败血症等严重合并症,最严重病人可致死亡。四期,经抢救性治疗可进入恢复期,达到康复。化验室检查,转氨酶(ALT/AST)明显升高,在1000~10000单位发上(正常值小于40单位),是各种肝病中转氨酶升高幅度最大者,胆红素升高水平相对较少一些,甚至可能正常,严重病例的后期胆红素可能持续增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血小板没有明显降低。
我国现在服用扑热息痛的病人总数并不少,而由此引起急性肝衰竭者还是未知数,但并不能因此轻视这一问题。还是要“水不来先筑堤”、“羊未亡而补牢”的好。
1、必须严格地按照推荐的扑热息痛剂量服用,儿童剂量更要精准。成人每次0.5克(1片),每日小于2克(4片),每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4克(8片);儿童按每千克体重10~15毫克/次,如需要可在4小时后再用1次,一日总剂量不得超过每千克体重80毫克。坚决反对长期服用,一般不超过3天。万万不可随意“增加1片”,万万不可随意“再服1次”,不要认为“加1片”、“加1次”没有啥事儿,超过剂量(哪怕是半片)也可能“出事儿呀”。
2、不要滥用扑热息痛,虽然是非处方药物,也要掌握好适应证。不要“混身难受”就服用1片,肚子疼、外伤疼痛也不能用。仔细阅读书明书,说明书中没有提到的坚决不要用。
3、用药过程中不要饮酒,杜绝酗酒、吸毒。实践证明,服用扑热息痛前后酗酒最容易导致肝损伤。与麻醉药镇静药等联合应用,也容易发生肝毒事件。
4、长期发烧摄入营养不足、身体明显消耗者、饥饿状态时,大剂量服用可发生毒性作用,这时用药一定要提高警惕。
5、肥胖病人发烧要慎重服用扑热息痛,资料显示这些人发生肝损害几率高。
6、肝脏原有疾病(如病毒性肝炎、脂肪肝、自身免疫性肝病等)要慎用或不用扑热息痛。自己想用,必须咨询医生。乙肝带毒者因肝脏功能基本正常,可服用。
7、市场上有太多的复方解热镇痛药物(特别是治疗感冒药物),应用前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中“成分”部分,看看其中是否含有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一定要避免重复用药。在扑热息痛所致急性肝衰竭病例中,经常有重复用药现象。
8、从扑热息痛所致急性肝衰竭病例中看到,妇女更易受害,约占70%左右,所以妇女是重点保护人群。另外,老年人肝脏功能减退,小儿肝脏功尚未发育健全,代谢药物功能差,容易发生肝损害,服用扑热息痛也要注意。
9、用药前要了解自己是否有扑热息痛及其它药物过敏史,自己是过敏体质,容易发生药物的肝毒性。
10、在服用扑热息痛过程中,(不管你服用的剂量多大)如果出现消化道症状、黄疸、转氨酶上升等情况时,应及时停药,并立即看医生,早发现、早治疗,扼止病情发展,预后是良好的。